徵才機關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3~2023-03-19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富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態度熱忱。 2. 孰悉電腦WORD、EXCEL及POWERPOINT文書處理操作。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無不良嗜好,品性端正。 4.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1. 協助區長室庶務。 2. 訪客接待服務。 3. 環境清潔工作。 4. 臨時交辦事項。 5. 試用3個月,考核其擔任之工作能否勝任,如未能通過考核以試用不合格論(評量成績不滿70分)終止勞動契約。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前)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12年3月19日前送達。含非編制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鶯歌區公所網站/首頁/徵才訊息項下下載)、國民身分證及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郵寄鶯歌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秘書室)亦可親送至鶯歌區公所收發室,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2. 僱用月薪新臺幣26,90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3. 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5. 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64。 6.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秘書室臨時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