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徵求 技士~2023-03-30

徵才機關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3-15~2023-03-30
資格條件 一、預定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備取人員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工作內容:
(一) 重要機電設備規劃、管理、汰換及維護計畫之訂定與執行。
(二) 機(械)電設備、設施與維修保養採購招標及每月核銷。
(三) 機(械)電設備故障簡易排除、緊急處理與維修。
(四) 契約技術人員(電工)管理。
(五) 推動節能減碳暨能源管理。
(六) 臨時交辦事項。
三、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得報名)。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四) 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修訓練課程證明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2年3月15日起至112年3月30日止。
(二)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請於報名期間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項目 一、上傳資料應包含: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 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
(七) 在職或服務證明。
(八)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付)。
【請將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倘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通知。】
二、甄選方式:
(一) 資績審查40%:
1. 學歷5%:專科3分、大學4分、碩士(含)以上5 分
2. 考試5%: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3分、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4分、高考二級或相當等級考試5分
3. 年資10%:於公立機關或醫療機構服務年資,每滿1年1分,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以1年計算,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止,最高以10分為限
4. 考績10%:採計最近五年內紀錄,甲等為2分,乙等為1分,最高以10分為限
5. 獎懲10%:採計最近五年內紀錄,嘉獎(申誡)1次為±1分,記功(記過)1次為±2分,記大功(記大過)1次為±3分,最高以+10分為限,最低以0分計
(二) 面試60%:專業素養25%、服務動機態度13%、溝通表達能力12%、儀 態
表現10%。
1、面試時間:112年4月11日(星期二) 上午9時30分。
2、面試地點:本院3樓第3會議室。
(除本院電話通知不符報名資格者,其餘人員請於是日上午9時15分逕行自至3樓人事室報到,不另行通知)
(三) 若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據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三、錄取公告:
(一) 錄取人員需經人事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未符本院需求者,得予從缺,另辦甄試。
(二) 錄取名單須陳報高雄市政府或權責機關核准後,始個別通知錄取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聯絡E-Mail yen1990@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如有關甄選問題請洽(07)751-3171轉2318人事室黃科員,職務及工作內容請洽(07)751-3171轉2323總務室蔡主任。
(二) 應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以利查驗。
(三) 報名證件不齊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 若報考人員未符合應徵資格且未於甄試前發覺,事後經審核未獲通過者,自動喪失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五) 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 面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並於本院官方網站另行公告面試時間。
(七) 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八) 本院為無菸(檳)醫院,全面實施禁菸(檳),請確實遵守禁菸(檳)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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