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36,316元) |
職稱 | 約僱里幹事(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備取得擇優2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4~2023-03-21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里幹事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9樓。 |
聯絡E-Mail | az406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2年3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無者免附)及自傳等相關證明文件,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並請酌檢。 二、或於112年3月21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9樓民政課)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民政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里幹事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1個月內。 四、聯絡電話:工作項目請洽02-28826200分機6001康小姐。 五、僱用時間:依本所同仁實際請假期間僱用,請假期間約1個月。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六、僱用薪點:280薪點(36,316元)。 七、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