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人事室約僱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7~2023-01-1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服務熱忱、責任感、團隊精神、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7樓(葫洲捷運站1號出口旁)。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本署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於下方「職缺相關附件」下載,應含自傳並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組員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12年1月16日前(郵戳為憑)寄(送)達本署人事室(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7樓)。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人員擇其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此為提列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事行政類科考試之職缺,僱用期間原則為報到日起至上開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日之前一日止(約112年10月下旬),如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每月薪酬約為新臺幣36,316元。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承辦人,電話:(02)2633-6650轉272賀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