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7~2023-01-11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以土木工程、營建管理或建築系畢業尤佳。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 無限制轉調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工務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
聯絡E-Mail | am6792@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3年獎懲令、7.最高學歷證件。 (二)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三)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