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25~2022-03-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 三、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5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
工作項目 | 一、各項工程及公共設施規劃、測量、設計、審核、發包、監工及驗收等業務執行與分析。 二、上級指示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
聯絡E-Mail | 1001317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1年3 月11日(星期五 )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業證照。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3946061分機173吳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181劉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