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07~2023-04-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word、excel等軟體需熟練)。 (四)須有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一)收發文及協助處理相關文書業務 (二)協助辦理採購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大園區公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以A4直式依序裝訂),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大園區公所秘書室收【桃園市大園區田心里中正西路12號 聯絡電話:03-3867703#209簡小姐】,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業務助理】。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1、 大園區公所約僱人員及業務助理甄選履歷表(含自傳、相片,並簽章):空白履歷表請至本公所官網下載使用,路徑:桃園市大園區公所>首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 https://www.dayuan.tycg.gov.tw/ 2、 高學歷證證件影本(含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及機車駕照影本。 4、 語言檢定證照、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 薪資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新台幣27,230元;高中以上畢業者,每月新台幣26,570元)。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所擇優錄取1人,擇優備取1-2人,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程度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應徴相關問題及工作內容請洽03-3867703#209簡小姐。 (六)應徵人員所附證件不得有偽、變造等情事,一經發現移送司法機關查辦,報名資格於事後發現不符者,雖經錄取,用人單位仍不予僱用,如已僱用者,予以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