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徵求 臨時人員(定期契約)~2023-04-14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定期契約)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11~2023-04-14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NDC ODF)。
3.具有國稅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協助營業稅及貨物稅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4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銷售稅課盧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96511轉304(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0號3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銷售稅課定期契約臨時人員」字樣)。
2.本次僱用為定期契約臨時人員,僱用期間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如服務績效不佳或期限屆滿,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4.每月薪資:新臺幣27,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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