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徵求 約僱組員~2025-07-1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
職稱 約僱組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04~2025-07-1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品性端正、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佳,能掌握作業時效,認真細心負責,配合度高,並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作業,了解Microsoft Office WORD及 EXCEL處理操作。
4、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或採購經歷者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及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工作項目 1、15萬元以下小額採購業務(含訪價、購買、核銷)。
2、講座鐘點費、交通費、稿費、出席費之核發及所得稅申報。
3、零用金付款及登記。
4、場地意外保險訂定、志工及汽(機)車保險等訂定業務。
5、每月陳核定期付(收)款作業報表。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公務人員訓練處,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E-Mail by534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地或視訊面試),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02-29320212轉分機330黃人事管理員。
3、 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甄選結果確定後,公告於本處網站;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金額),僱用期間自約僱人員錄取報到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延長留職停薪或提前復職,則依實際情況調整;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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