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4-02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7~2025-04-02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含)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公文處理及收發作業。
(二) 協助辦理本室相關行政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航電技術室)。
聯絡E-Mail a21023608@anw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電機工程職系工務員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身心障礙手冊、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4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105074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航電技術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航電技術室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2)8770-2178 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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