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0~2023-05-17 |
資格條件 | 1. 具綜合行政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任現職滿1年,無尚餘3個月以上限制轉調情事。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3. 具團隊精神、負責細心、學習力強,能接受機動任務指派及夜間或假日輪值,有資料彙整、公文簽辦及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1. 服務對象教養費用等簽辦。 2. 水、電費核銷及節能業務。 3. 代賑工業務(含工資及相關公文簽辦)。 4. 秘書室人事窗口(含研習派訓、綜合填報、加班費及外勤交通費等事宜,不含任免、考核及獎懲)。 5. 綜合業務。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
聯絡E-Mail | ap882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採「線上報名」應徵。 (一) 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5月1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二)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最高學歷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 4. 最後1筆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任職未滿5年則檢附全部考績通知書)。 6. 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 (三) 本職缺不接受紙本郵寄報名。 二、 投件聯絡:02-28611380分機127劉先生;業務內容詢問:分機105邱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