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3-1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3-11~2025-03-17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需具備機車駕照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
1.不須具外文能力。
2.台語普通。
六、使用電腦能力:具備電腦基本操作。
工作項目 一、辦理產業園區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五樓) 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東路17號) 豐洲科技工業園區(臺中市神岡區豐工路801號) 太平產業園區(臺中市太平區園區路5號)
聯絡E-Mail pinsyuan.125@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於114年3月17日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31052),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工業科5等約僱人員(A610090科員職務代理人)」。
一、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一)報名表(如附件檔)。
(二)符合資格條件之畢業證書影本。
(三)經歷證件影本。
二、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如資格審查不符、資料未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惟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錄取者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五、相關履歷及報名文件,如經事後查證有虛偽情事者,取消錄取進用資格。
六、
(一)核薪方式:5等1級280薪點支薪,月薪(約新台幣37,800元)。
(二)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中下旬)或代理原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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