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3-26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9~2025-03-2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體育業務或外語能力者尤佳。
3、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工作項目 1、主責臺北市運動志工之運用及管理(日常巡視值班臺、代金統計及核銷);主責臺北市運動志工辦理體育署「運動i臺灣」計畫(培訓課程執行);協助研修本局「志願服務人員管理要點」,並辦理前開要點之考評及獎勵。
2、辦理科室會辦資料彙整及科務會議紀錄;辦理第二股公務統計、研考資料、會計聯繫資料彙整。
3、協辦臺北市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表揚活動事宜(整理推薦資料、校對獲獎人專輯手冊、影片與邀請信箋,並連繫各獲獎人)。
4、協助「雙城盃圍棋交流賽」及「臺北馬拉松」國內外友好城市交流之邀請及接待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聯絡E-Mail dn2807@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前郵寄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輔導管理科約僱人員』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先預留時間。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輔導管理科温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5423)。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 本職缺係代理本科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到職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即予解僱。
(2)月支報酬約3萬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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