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徵求 駕駛~2025-07-3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駕駛缺額3名,依技工駕駛工餉薪點120至170,月支報酬新臺幣:3萬5,590元至4萬1,670元整(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核實計算發給)。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14~2025-07-31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身體健康(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四)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領有小客車駕駛執照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負責公務車輛駕駛勤務、車輛維護、公文遞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依序裝訂,所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五)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六)職業小客車或大客車駕照影本。
(七)其他專業證照影本、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日期:114年7月31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監(地址:333221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收件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總務科),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試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請於當日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以供查驗,未帶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人:總務科 江書瑋,聯絡電話:(03)320-9729,傳真:(03)319-6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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