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5~2025-07-2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畢業,具農藝、園藝等農業相關或法律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與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三)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者。 |
工作項目 | (一)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耕地三七五租約管理業務、農村再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僱用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按月支給酬金新臺幣38948元(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酬金薪點折合率數額139.1元)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公所(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六分路390號) |
聯絡E-Mail | h45610@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如無法操作線上報名,亦可下載下方「應徵人員履歷簡表」,併附上二之證件,於114/7/20前親送或掛號寄至外埔區公所人事室收。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掃瞄合併成1個PDF檔,至該系統「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其他資經歷證明文件電子檔。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報名履歷填寫不完整或證明文件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