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國姓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22~2025-07-28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者。 (三)須至少具備以下其中之一條件:1、大學以上之法律系所畢業;2、法制類科考試及格;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訴願與國家賠償事件。 (二)調解業務。 (三)辦理公示送達。 (四)法令規章之研擬。 |
工作地址 | 國姓鄉公所(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67號) |
聯絡E-Mail | xusho313@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28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通過語文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者免附),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甄審方式:本所經資歷審查,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49-2721002轉288,聯絡人:徐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