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
職稱 |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7~2025-07-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保存推廣眷村文化及館舍營運管理相關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7月11日(五)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職稱(例如:應徵「A-文創影視科-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7月17日(四)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4年7月21日(一)下午1時20分至本局 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適用勞動基準法),僱用期間自114年8月14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另本職缺性質係育嬰離留職停薪中央補助款進用人員,如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或該經費用罄即終止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