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聘用研究員~2023-07-13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六至八等
職稱 聘用研究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30~2023-07-1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具身心障礙者身分尤佳。
工作項目 1.各年度建管維護案簽辦、相關預算及辦理情況處理等事項。
2.營造業資訊系統資訊面協審。
3.公務統計系統及統計資料問題協處、會議討論等事項。
4.政府資訊案件統計及部分委外案件彙總作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資訊室)。
聯絡E-Mail doris96713@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於112年7月13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資訊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研究員】/或線上應徵本職缺。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陳宣頤,電話:(02)87712403)。
3.本案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本署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5.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具學士學位者,以312薪點起敘(新臺幣40,466元),具碩士學位者,以328薪點起敘(新臺幣42,541元),博士學位者,以376薪點起敘(新臺幣48,767元)。曾在公立機關(構)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每滿二會計年度之年資得提高薪點一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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