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3-07-3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得酌列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4~2023-07-31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須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最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
四、 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五、 具有電腦處理操作能力,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 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或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安康辦事處、深坑區所、烏來區所、坪林區所、石碇區所;以上工作地址由機關視業務需要指派。
聯絡E-Mail AO6370@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二、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7月3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 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6) 前開證件以外之其他證明文件(有請檢具)。
備註: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工作地址:
1. 新店戶政事務所本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
2. 安康辦事處: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2段120號3樓。
3. 深坑區所:新北市深坑區平埔街16號4樓。
4. 烏來區所: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11號。
5. 坪林區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106之1號。
6. 石碇區所:新北市石碇區碇坪路1段88號。
三、聯絡人: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人事 莊小姐,電話:29147675分機503或29603456分機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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