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 徵求 藥師~2023-08-02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7-24~2023-08-0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藥學系畢業。大專學業總成績必須65分以上)。
2.藥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藥師檢覈考試及格並具有證書者。
3.具有輻射安全證書。
4.具國內公私立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服務年資滿二年(含)以上(非本院資歷必須持機構在職年資證明),近3年藥師繼續教育學分計50點以上(請附藥事人員繼續教育相關積分證明)。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無菌製劑調劑業務。
2.配製放射性藥劑業務
3.藥事行政業務。
4.主管交代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E-Mail yhwu@vghk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於112年8月12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如無法下載,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吳裕瑄(信箱: yhwu@vghks.gov.tw)。
2.列印報名表,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檢附資料
(1)簡歷資料及自傳或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資料
(2)藥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檢覈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藥學院(系)畢業證書影本
(5)大學在校成績單影本
(6)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醫學中心(或準醫學中心)工作服務(在職)證明
(9)近3年藥事人員繼續教育相關積分證明。
(10) 醫療相關專業學(協)會專業訓練合格證書(效期內)或訓練進修資料及時數。
(11) 品德查詢同意書(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並請簽名及蓋章)。
(12) 如有歇業2年(含)以上報名者,必須檢附1年內20點繼續教育積分證明,併同審查。
(13) 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藥師專業進階制度證明。
b.語言(英文)檢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c.榮民或榮眷身份證影本。
d.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e.最近5年內於雜誌刊登發表之研究論文、學會發表口頭或壁報論文。
4.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
(1)面試50%,筆試50%(「專業知識測驗」1科60分鐘)。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6.通信報名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藥學部;聯絡電話:07-3422121轉76112;聯絡人:吳裕瑄。
備註:
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並請逕自本院人事室網站/下載專區 (http://www.vghks.gov.tw/psn/download.html) 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填寫後併同報名資料繳交招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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