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02~2025-12-09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曾任稅務機關並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同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協辦各項欠稅之清理、移送執行、查欠公文及保全措施。 2、徵收劃退業務處理。 3、綜所稅及免扣憑簡易違章案件之審理及裁罰。 4、結算申報期間申報案件之收件及轉出轉入。 5、中午全功能櫃台輪值。 6、簡易房地合一稅案件審理。 7、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之開徵、發單及取證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新店路261號 |
| 聯絡E-Mail | ND13076@ntbs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含自傳及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曾任稅務機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等資料,於114年12月9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澎湖縣馬公市新店路261號_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或親送本分局收文櫃檯,逾期者恕不受理。 2、書面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115年1月16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到職前1日止(預計115年10月下旬)。 4、月支報酬:250薪點,4萬4,550元(非整月僱用者,按在職日數比例計算該月薪資)。 5、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2名,並得以依序遞補與本職缺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務,候用期間5個月。 6、本案聯絡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人事室林先生,電話:(06)9262340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