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徵求 科員~2025-03-11

徵才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2-25~2025-03-11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且現任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會及新聞媒體協調聯繫等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E-Mail ac9537@freewa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3月11日(星期二)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5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及電話:何葉君02)29096141分機2618。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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