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8-27 |
資格條件 | 一、 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考古、人類學、文化資產、文物修復維護、博物館學、文史、藝術、法律、海洋、教育或資訊相關科系尤佳),具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 曾於公務機關(構)任職、具撰寫公文書能力,熟諳公文流程、電腦文書處理及政府採購作業,或具與擬任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水下文化資產相關業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
聯絡E-Mail | ch0389@boc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應徵方式: (一) 請有意應徵者檢具以下資料一式1份,以A4列印紙本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要自述等。請至本公告項下-職缺相關附件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正本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始得應徵)。 3.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或證照。 二、 收件期限: (一) 請將紙本應徵資料於114年8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逕寄至「402001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古物遺址組 蘇先生 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二) 應徵資料倘遺漏未齊,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 甄選及錄取方式: 1.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資格條件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2.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若無適任人員得從缺後再次遴選。 四、 聯絡電話:04-22177643,蘇先生。 *具學士學位者,每月新臺幣3萬6,861元整。具碩士學位者,每月新臺幣4萬0,199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