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人事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18~2025-08-31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為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4. 具有醫院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5. 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97061花蓮縣花蓮巿中正路600號) 備註:1.本院環境優美、備員工宿舍、有員工餐廳及親切的專業團隊。2.績效奬金:視醫院營運績效核發。 |
聯絡E-Mail | hftu@hwln.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於114年8月17日至8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 (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 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陳小姐收(97061花蓮縣花蓮巿中正路600號) 並註明姓名、應徵職缺(人事處科員)、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3. 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4. 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8358141分機1213。 5. 本院為無菸醫院,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