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能源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機械工程,電機工程,化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3~2023-05-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具機械工程職系、電機工程職系或化學工程職系之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能源使用說明書能源效率最佳可行技術相關基準之研修及審查事項。 二、辦理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本局主責之核心目標工作分組幕僚作業等相關事項。 三、辦理能源部門淨零推動管考、對外溝通等相關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
聯絡E-Mail | hhyang2@moeabo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2年05月12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 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