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 徵求 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2025-04-17

徵才機關 嘉義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7等至8等
職稱 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5-04-10~2025-04-17
資格條件 一、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
2.符合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工作項目 督導辦理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服務業務
工作地址 嘉義縣衛生局(心理健康及毒品防制科)
聯絡E-Mail hb1125@mail.cys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全部學經歷證件(含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年資服務證明、符合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影本上註記「與正本無誤」,並加蓋個人私章以示負責),於公告期限截止前郵寄或逕送嘉義縣衛生局人事室(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二、初審合格者視用人單位需要決定是否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通知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履歷表等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洽詢工作內容請洽詢電話05-3620600轉445謝小姐;其餘問題請洽詢電話05-3620600轉331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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