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2025-04-18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1~2025-04-18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經歷:需具1年地區醫院(含)以上內外科臨床護理工作經驗或有長照經驗1年以上,並檢附相關證明,另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證照: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4.人格特質:具工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住民護理保健照護、安全維護、護理品質維護等。
2.住民健康促進活動規劃及執行。住民緊急傷病處置、預防及評估意外事件等事項。
3.配合本家輪值夜間及假日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
聯絡E-Mail vhpc1105@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郵寄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可從銓敘部網站下載;網址為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證照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有效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前郵寄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人事室李小姐收 (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職缺)。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3.通信報名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275-5157分機170、電子郵件:vhpc1105@mail.vac.gov.tw。
5.備註 :
(1)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職缺性質,(自核定僱用之日起至115年2月18日止),期滿或提前復薪無條件解僱,僱用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協助。
(2)薪資:領有護理師證書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折合新台幣37,800元 ;領有護士證書以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台幣33,750元,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6%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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