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定期契約醫事技術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5~2023-07-11 |
資格條件 |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3. 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4. 具有健康檢查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5. 具有健康管理護理師者尤佳。 6.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得予報名。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一) 健康檢查相關業務。 (二)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及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聯絡E-Mail | jychien5@vghtp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何小姐收。聯絡電話:02-2872121分機1188。 (一) 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報名表請見下一頁,填妥後將檔案寄至信箱:phys@vghtpe.gov.tw)。(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二) 最高學歷及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三) 護理師證書影本。 (四) 退伍令影本。(女性則免) (五) 自傳。 (六) 其他工作經驗証明(可以後補)。 學術發表證明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 2. 書面審查合格者,另外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