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行政專員(本案屬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 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023-07-2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專員(本案屬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 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06~2023-07-28
資格條件 (一)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領有社工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105年12月31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統計分析經驗、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推動長照2.0各項服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E-Mail 1007101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月酬標準:月薪新臺幣38,391元(296報酬薪點);惟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以每月312報酬薪點核算,月薪為40,466元(依據「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人員進用薪級標準」辦理)。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本案為臨時人員性質職缺,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報名方式:
(一)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
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下載檔案: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學歷畢業證書,以A4大小格式)。
5、專業證照影本(如社工師、護理師等專技考試師級證書)。
6、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照護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等)。
(二)請將以上資料雙面列印依序排放,無須裝訂
1、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雙面列印並依序排放,需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行政專員」,並請於112年7月28日下午5時前,以郵寄、親送或委託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長期照護科-黃小姐分機2740收。若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 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後,擇優以電話通知與公布於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訊息,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不符合者恕不退件。其面試時間與初審合格名單一併公告。
(二) 甄試地點:與初審合格名單一併公告,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二)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保留期間若有同職務出缺,可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黃小姐,連絡電話:03-3340935轉2740,電子郵件信箱10071015@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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