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5~2025-05-16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資格。 2.大學法律系畢業,並具碩士以上學位。 3.曾任法官助理2年以上之經歷。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錄取名額:擇優錄取若干名(自榜示日起列入候用名冊,遇缺符合業務需求時聘用,於下次甄試放榜日前未獲聘用者,喪失候用資格)。如無適合人選,得從缺。 |
工作項目 | 依本院業務需求配置於智慧財產庭或商業庭辦理下列事項: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進行、程序重點之分析、資料之蒐集分析。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20228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 |
聯絡E-Mail | mapa@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時應繳交證明文件: 1. 「報名⼈員資料表」請以電腦繕打(請依該表範例所載格式繕打,免寄紙本),電⼦檔請傳送⾄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事室(ipcper@judicial.gov.tw),檔名及電郵主旨請註明姓名。其餘報名文件(詳簡章)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且均應以A4⼤⼩格式製作。 2.僅電郵「報名⼈員資料表」未寄送紙本報名表件,視為未報名。 (四)報名地址:請郵寄至(220228)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3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人事室,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法官助理」。 (五)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623劉小姐或622馬小姐。 (六)簡章備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甄試簡章,網址分別為: 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 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 http://ipc.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