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5-1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23~2025-05-14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壤環境科學、水土保持、生物科學、農藝、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推廣、農業經濟、農業機械、農學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佳。
工作項目 1.辦理農業技術職系工作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E-Mail 1006879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
(一)採通訊報名: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無駕照則免附)。請於114年5月14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5月14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林務科農業技術約僱職代(A610080)」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無駕照則免附)。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薪資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80謝科長。
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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