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徵求 辦事員~2023-04-26

徵才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預估缺,得視需要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8~2023-04-26
資格條件 (一)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
(二) 公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
※普通考試及格,初任關務人員者,依據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15條規定,以關務員3階(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起敘,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7條規定提敘俸級。
※另關務人員官階之晉陞,須以關務人員任本官階辦理之年終考績,始得取得同官稱高一官階之任用資格。例如:某甲經普通考試及格,初任委任關務人員後,需再以關務員3階辦理之年終考績,達2年列甲等或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始得陞任關務員2階(委任第4職等)。
工作項目 辦理關務人事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聯絡E-Mail 008758@custom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係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於112年4月26日(星期三)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如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亦請敘明)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審函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得視情況採「視訊」方式辦理;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關務署人事室(02)2550-5500分機1168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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