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人員 |
職稱 | 聘用助理秘書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1~2023-04-24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 : 國內外大學法律或政治等相關科系碩士。 (二)工作經驗/經歷(以下擇一): 1.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實績者。 (三) 專長: 1.具備行政事務處理能力。 2.具備資料整理與編撰能力。 3.具備專案規劃、執行與溝通協調能力。 (四)其他規定:本職缺為424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54,992元。 |
工作項目 | 1.副主任委員及專任委員秘書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6樓 |
聯絡E-Mail | chlin3@e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 】,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會調查一組聘用助理秘書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3林小姐。 3.本次職缺備取人員將視本會後續用人需求,於3個月內遞補遴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