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10-15~2025-10-28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 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之公務人員。 (二)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包含以下掃描檔: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本校網站下載,貼妥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請注意,繳交報名表件需備齊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及具結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4、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須定額進用)。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四)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並需配合學校作職務調整。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其他薪津發放、親至銀行繳款及各項費用繳納相關事宜。 (二) 學雜費代收及解繳事宜。 (三) 協助代收各項費用及收據、報表製作。 (四) 總務處網站管理。 (五) 協助代理文書組紙本公文傳送及登錄事宜。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218號) |
聯絡E-Mail | t580@nhsh.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資格條件:2797-7035分機:701、709。 (二)工作內容:2797-7035分機:305、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