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45,624元)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3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17~2025-10-31 |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都市計畫、土地行政、不動產管理、建築、景觀設計、土木工程、測量、經濟、資訊、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都市計畫、土地行政、不動產管理、建築、景觀設計、土木工程、測量、經濟、資訊、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備擬任相關工作經驗滿兩年以上者。 |
| 工作項目 | 1.特定工廠專用區都市計畫檢討變更相關行政業務。 2.本市都市計畫擬定、變更及通盤檢討相關工作等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聯絡E-Mail | 10018542@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本職缺採紙本報名,請依序檢附以下文件,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1)本局甄選人員簡歷表(電子檔請email至10018542@mail.tycg.gov.tw)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請簽名) (3)符合資格條件之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經歷或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2. 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名以示負責,並於114年10月31日前,寄(送)達「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王小姐收」,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信封上書明「應徵業務助理(比照聘用七等人員-都市計畫科)」,以郵戳或本局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本局書面審查後,擇適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不符合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4. 僱用期間:自115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滿比照「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規定考核成績優良者得續僱(本職缺報酬為328至424薪點)。惟若該經費計畫結束則應相對減列,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 本次職缺正取3名,得備取6名並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以本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6. 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25,都市計畫科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