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業務助理~2025-10-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45,624元)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0-17~2025-10-31
資格條件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都市計畫、土地行政、不動產管理、建築、景觀設計、土木工程、測量、經濟、資訊、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都市計畫、土地行政、不動產管理、建築、景觀設計、土木工程、測量、經濟、資訊、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備擬任相關工作經驗滿兩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特定工廠專用區都市計畫檢討變更相關行政業務。
2.本市都市計畫擬定、變更及通盤檢討相關工作等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E-Mail 1001854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本職缺採紙本報名,請依序檢附以下文件,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1)本局甄選人員簡歷表(電子檔請email至10018542@mail.tycg.gov.tw)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請簽名)
(3)符合資格條件之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經歷或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2. 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名以示負責,並於114年10月31日前,寄(送)達「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王小姐收」,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信封上書明「應徵業務助理(比照聘用七等人員-都市計畫科)」,以郵戳或本局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本局書面審查後,擇適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不符合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4. 僱用期間:自115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滿比照「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規定考核成績優良者得續僱(本職缺報酬為328至424薪點)。惟若該經費計畫結束則應相對減列,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 本次職缺正取3名,得備取6名並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以本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6. 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25,都市計畫科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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