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 徵求 組長~2025-10-29

徵才機關 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5-10-20~2025-10-2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人員。
2、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任現職達1年以上)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4、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
5、具事務組長經歷及政府採購人員證照者得優先考量。
6、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優先。
7、具防火管理員證照優先。
工作項目 1、學校勞務、財務、工程及綠色優先採購事項。
2、工友管理。
3、代理教師及臨時人員勞健保等業務。
4、學校動產、不動產、財產管理及消防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 (宜蘭縣冬山鄉永興路一段359號)
聯絡E-Mail meicyu@tmail.il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意者請於限期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
2、上傳資料:(1)分證正反面。(2)格證書。(3)歷畢業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次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採購專業證書(無者免附)。(8)通過語文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者免附)。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甄審方式:本校經資歷審查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逕予從缺。
4、本次甄選,得視徵才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通知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聯絡電話:03-9581150轉160,連絡人:人事室邱主任。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