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測量員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05~2025-03-19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法院囑託測量等相關測量及地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05號。 |
聯絡E-Mail | 20053844@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2.請檢附2吋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退伍令、身分證、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如無則免附)。若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視為資格不符,無法參加甄選。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4.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5.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3-5903588分機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