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5~2025-03-20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三)、具備擬任工作性質之實務經驗尤佳。 (四)、具備第二外國語文,例如英、日語等檢定合格之能力尤佳。 (五)、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展場導覽解說工作。 (二)、依標準展場作業工作程序,維護展場服務工作(含空調、溫濕度管控、安全、保持展場整潔等事項)。 (三)、各展廳文物展品看管及維護等。 (四)、引導觀眾以及維持秩序及協助展場突發事項處理。 (五)、其他指派、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將視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續僱) 薪資標準:新臺幣37,800元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 (國立歷史博物館本館)。 |
聯絡E-Mail | h911310@nm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履歷資料」內容填寫無誤後(須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館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另請將【1】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證書(如為外國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3】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如:離職/服務證明)、【4】其他證明文件(如英、日語檢定證明等,無則免付)等資料影本上傳(請合併成一份PDF檔上傳)。 (二)、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次日起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聯絡人:本館人事室張小姐 02-23610270分機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