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8~2023-06-14 |
資格條件 | 1.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且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辦理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
聯絡E-Mail | AM280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甄試: 由本處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前開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謝小姐。 2.電話:02-29506206#212 3.電子信箱:am2806@ms.ntpc.gov.tw 六、備註: 1.本職缺為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代理至11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無條件離職,並不得要求留用。 2.薪資約28,53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