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P08 |
職稱 |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股長(預估缺,派於人事室服務)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2~2023-07-19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人員,並具5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如非專任人事經歷,請檢附證明文件,或於自傳敘明)。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占機關缺派於人事室服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 |
聯絡E-Mail | ar5418@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 (一)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外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合併為PDF檔完整上傳。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另配合本市臉部平權運動,應徵者得依個人意願檢附(上傳)照片。 二、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方式:新北市政府主計處人事室劉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7411,E-Mail:AR5418@ntp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