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11-07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8~2025-11-07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
二、能立即上班並具相關行政經驗及良好英語能力者優先錄取。
三、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四、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或45,624元。
2.本職務係代理科員侍親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惟實際代理期間依被代理同仁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3. 本部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聘用。有前述情形者,請勿投件。
工作項目 辦理國際教育交流合作、海外留學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E-Mail chn1312@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於114年11月7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國際合作科科長收(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郵戳為憑,所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四、倘有其餘疑問,請洽教育部國際司國際合作科科長,電話:02-7736-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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