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340薪點(月支薪44,098元) |
職稱 | 臨僱管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9~2023-07-29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地政、都市計畫、法律及不動產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承辦繼承登記案件經驗者佳。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外勤及加班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地籍清理代為標(讓)售、經第2次標售而未完成標售者之國有登記等相關業務。 (二)權利人申請發給土地價金或發還土地相關業務。 (三)其他執行地籍清理條例所規定之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
聯絡E-Mail | oa-1051@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業訓練或實務經驗證明影本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oa-1051@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登記科臨僱管理師」,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340薪點,月支薪44,098元),得候補2名;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進用期限屆滿後將終止勞動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7287329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