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8~2023-05-29 |
資格條件 | 1.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系所畢業。 3.具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等能力。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檔案管理及文書處理工作(如收發文及郵件寄送)。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 |
聯絡E-Mail | sjwang@archive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2年5月29日前(郵戳為憑),提供個人履歷表及下列文件影本: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身心障礙手冊。 (4)合格證照或證書(無則免附)。 以掛號郵寄本局秘書室王先生收(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於郵件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逾期不予受理;另請將履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sjwang@archives.gov.tw,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3.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0,000元,享勞健保、勞退等相關福利。 4.僱用期間:預定自112年6月12日起。 5.本職缺列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