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徵求 助理員~2023-05-2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7~2023-05-24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 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3. 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4. 無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5. 具警察機關服務經驗,瞭解警察機關勤業務性質者尤佳。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人事室(地址:235009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
聯絡E-Mail ao117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另請併同上開資料電子檔(含完整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妥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人事人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檔名:本屬人事人員陞遷案件[外補案-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後,將檔案寄至信箱:T38875@ntpd.gov.tw(寄送後請洽警察局人事室辛先生確認)。
(2) 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
4. 有關本職缺所需資格條件、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等事項,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人事室辛先生(聯絡電話:02-80725454分機2144);其他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企劃科黃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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