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秘書~2025-09-14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秘書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1~2025-09-1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以上畢業。
3、具法制作業或法律實務經驗3年以上尤佳;最近連續5年年終考績均列甲等;具備院際溝通協調、跨域知能及熟稔行政院業務運作。
4、具薦任第8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5、熟諳政策法案及法制作業。
6、熟悉電腦操作、檢附自傳。
工作項目 1、政策法律問題研析及法制相關業務。
2、負責審閱或撰擬文稿。
3、協助處理辦公室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聯絡E-Mail cwli3@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自傳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秘書長辦公室秘書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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