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6-18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6-09~2025-06-18
資格條件 (一)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三)品性良好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四)體格檢查(錄取後繳交):體格檢查須由下列醫療機構辦理之:1、公立醫院。2、教學醫院。3、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體格檢查表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體格檢查不合格:(1) 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2)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3) 辨色力:色盲或色弱。(4) 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5) 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6) 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7)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8)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患有活動性結核病者(此項可擇一檢查)。(9) 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參加。
工作項目 辦理本監男性收容人提帶、秩序維護及警戒安全等直接戒護勤務工作(含夜間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自強外役監獄(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自強新村1號)
聯絡E-Mail jco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應繳證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一)報名簡歷表1份。(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三)戶籍謄本(原住民族請檢附)。(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五)退伍令影本1份(未役者免附)。(六)切結書1份。(七)同意素行調查書。※以上應繳證件一律抽存,不予退還。
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8日止,相關報名表件(以郵戳為憑)寄達本監人事室,信封註明應徵約僱管理員,或親自送達本監(地址:976007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自強新村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3-8703914 分機211徐小姐),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不受理報名。簡章、報名簡歷表、切結書及同意素行調查書請至本監網頁自行下載(https://www.jcp.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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