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30~2023-06-09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 機電、營繕案件輪辦(含需求調查、派工、採購、履約管理、驗收、保固)。 2. 冷、暖氣及柴油之供應與管制,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巡檢。 3. 本室人事綜合業務(含加班費、外勤交通費彙辦及人事室綜合索資,不含任免、考績及獎懲)。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
聯絡E-Mail | ap882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 2. 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2年6月9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3.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 薪資待遇:36,316元/月。 5. 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人,擬進用至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至112年9月19日)。 6.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127劉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105 邱主任 7. 本次徵才擬正取1名、備取1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