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5-12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5~2025-05-12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需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區級應變中心開設相關事項、協助各項災演習及協辦各項防災督考事項、災害勘查核轉事項(土石流及老舊聚落保全戶清查)、協助辦理韌性社區及防災幕僚作業行政事項。
(二) 主辦區防災士教育訓練、各里防災宣導及教育訓練經費核銷事宜及協辦年度預算編列暨控管、強化里災害應變小組示範計畫。辦理防災人員意外險投保及異動、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鑑定人員裝備檢視、主辦住警器宣導暨採購核銷、統計。
(三) 辦理登山健行、市、區各項運動會、全民體育。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聯絡E-Mail bl-a86399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上班前1日止。
(二) 甄選方式: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擇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
(三) 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四) 月酬標準:280薪點(38,948元)。
(五) 聯絡人及電話:民政課吳課員27925828分機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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