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徵求 技士~2023-03-31

徵才機關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3-03-16~2023-03-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漁港及養殖區之規劃、管理、維護、工程。
2、辦理本縣漁港、養殖區各項碼頭、堤面、道路修補、巡查、考核管理維護工程及防災應變。
3、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
聯絡E-Mail e0031@oa.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願者請於112年03月3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
5.最近銓敘證明文件
6.最近五年考績證明
7.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等各項相關資料,依序裝訂成冊
三、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遴選正取1名,得備取1名,若正取人員商調未成,由備取人員遞補;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錄取者,不予通知),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
六、本所聯絡電話(08)-7320415#7225(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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