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徵求 業務助理~2022-08-03

徵才機關 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7-25~2022-08-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2、具OFFICE 文書處理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學識背景尤佳。
4、限身心障礙人員。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櫃檯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2段276號 (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聯絡E-Mail pj1105.g@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月薪:高中(職)畢業薪資新臺幣25,410元、大專(學)以上畢業26,040元(依學歷程度支薪)。
二、僱用期間: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後至111年12月31日止,年度終了前辦理考核,通過考核始列入次年度續僱。
三、應徵者應附文件(請以A4規格影印,依下列順序裝訂)(影本文件需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1.履歷表(請使用本案檢附之履歷表格式)(自傳、相片,並簽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畢業證書)。
3.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等相關資料。
5.上開文件請於111年8月3日(星期三)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本所(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二段276號3樓 地價課人事),請於信封袋註明「應徵平鎮地政事務所資訊課【業務助理】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本所已收訖,電話:03-4570461分機306、321葉小姐或利小姐。
四、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正取1名,另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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